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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所游泳协会章程
2010年10月2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工会游泳协会,简称工会泳协。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

    物理所工会泳协是在物理所工会领导下的本所游泳爱好者自愿加入的群众性体育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

    提高身体素质,提高人体适应环境和抵抗疾病的能力,使人精神振奋,情绪饱满,以充沛的精力和体力投身到科研和工作中去;挑战自然、挑战自我,锻炼人的意志,培养人们战胜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团结全所游泳运动的爱好者,推动和发展全所的游泳运动,不断提高游泳运动的技术和水平。

    第四条 本团体的原则

    工会泳协以促进人的身心健康为目标,提倡参加活动必须以安全,科学及自愿为原则。安全第一,团结互助,协会会员必须发扬高度的集体主义精神,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相互激励、共同提高,形成一个好的团队精神;模范执行物理所的规章制度;倡导文明游泳,维护协会的集体形象;业余活动自愿参加。 

    第五条 本团体接受物理所工会的领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会长

    (一)条件:会长必须是经常参与游泳活动,热心游泳,对游泳活动有一定贡献者;有组织能力,思想作风端正,身体健康者。

    (二)产生:工会泳协设协会设会长一名,由工会或上届协会会长提名委任。

    (三)职权: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制定游泳运动的规划和各项规定,制定本团体的财务收支预算报告,建议撤换不称职的会员,提交工会通过;确定赴赛区参加游泳竞赛的人选;协助主办单位解决竞赛的各有关事宜。

    (四)义务:执行工会泳协的规定;负责活动的筹备、组织和安排等各项工作;经常与会员保持联系,及时向工会领导反映会员和群众的要求和建议。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入会条件

    工会泳协会员必须是物理所工会会员,且每年定期缴纳工会会费;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较高的思想素质;具备良好的游泳技能,能够做到自我保护,自我提高;无不宜游泳的严重疾患。

    第八条 入会程序

    入会者要承认协会章程,自愿报名参加;有相关的健康证明,并由协会审批决定。

    第九条 会员管理

    建立会员档案,制定游泳活动实施细则,对会员参加活动情况进行严格记录。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参加协会的有关会议、接受游泳技术的培训、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代表所里参加赛区的游泳竞赛;对协会的工作和发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在安全第一的前提下,积极学习游泳知识、坚持锻炼、努力提高身体素质和游泳技术水平;认真贯彻协会决定;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事务活动。个人自行选择交通工具前往游泳馆,个人承担途中的路费,工会或协会不予报销,路上注意人身安全和交通安全,提前或按时到达指定的活动地点集合,过时不候。

第四章   制度建设

    第十二条 协会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制定《物理所工会游泳协会游泳活动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 明确职责,责任到个人。个人自愿地参加游泳活动,且须遵守《物理所工会游泳协会游泳活动注意事项》,履行《物理所工会游泳协会游泳活动须知》。

第五章   经费及使用原则

    第十四条 本团体的经费

    工会泳协的经费主要来源于物理所工会的资助。

    第十五条 经费使用和管理

    本团体经费全部用于本章程规定的组织活动中,不在会员中分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六条 本团体按工会泳协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作为协会的备用经费,以备紧急启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全体会员必须自觉接受协会章程的约束。对违反协会章程和协会注意事项,损害协会声誉的会员,屡次迟到不改的会员,视情节轻重,由工会讨论决定其会籍的保留与否。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物理所工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从协会成立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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